美维集团2018年医疗设备及高值易耗耗材和加工厂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美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 全国32城2018年医疗设备以及高值易耗耗材、加工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报价和投标。

1.  项目编号:MWYLZB20171201  

2.   项目名称:全国32城2018年口腔科及检验科、急救医疗设备,高值易耗耗材及加工厂采购项目。

3.   项目概况及用途: 美维旗下各品牌口腔门诊医疗设备以及高值易耗耗材的采购使用以及加工厂业务

4.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口腔综合治疗台、口腔影像设备、激光设备、半导体激光、消毒设备、无影灯、空气压缩机、负压抽吸机、污水处理设备、显微镜、医用放大镜、麻醉机、笑气吸入镇痛系统、超声骨刀、电刀、检验科设备、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内窥镜、牙周治疗仪、手术无影灯、种植系统、骨粉骨膜、进口手术器械、进口托槽及配件等  。

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1) 有意向参与竞标的供应商请发送邮件至招标小组邮箱 :ylzb@wellekq.com ,并提供以下文件的扫描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证明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类二类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针对此项目开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由招标小组进行预审和登记备案。

2) 预审通过后,招标小组将招标邀请函提供给有资格参与投标的公司。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3 日24: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招标邀请函为准。

8.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经营范围:口腔科医疗器械及设备、全科医疗器械及设备等;

3) 投标人必须向美维口腔集团医疗招标小组申请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申请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整。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将在预审通过后以邮件形式通知投标人;

5) 投标人须承诺具有投标产品的全国代理权能力或厂家直销,如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条件履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如投标人未能中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投标人中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上海美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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